本报海口8月13日电 (记者丁汀)日前,经海南省政府同意,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单位,联合印发了《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(试行)》和《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》。两个文件明确提出,海南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,将设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、产值、税收等相关用地效益指标作为土地供应的门槛,并约定履约要求和土地退出机制,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益。
《指标》和《指导意见》适用于六类园区内以出让方式供应各类经营性用地,以及六类园区外向“十二个重点产业”出让土地的情况,不包含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、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用地,以及六类产业园区内非住宅类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;针对不同的产业类别、不同的区域,分别设定了投资强度、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等三项控制指标。
通过实施《指标》和《指导意见》,海南将进一步严格把好招商引资的项目用地关,不断提升土地开发利用效益,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
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。
◆ 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◆ 您在辽宁头条发表的言论,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。
版权与免责声明:
1 本网注明“来源:×××”(非辽宁头条)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
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,文责自负。
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,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
4 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。